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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利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食品、生活用品、药品、医疗器具的
发布日期:2015-05-06 点击数: 次 字体颜色: 字号:【

违法行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利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食品、生活用品、药品、医疗器具的;
违法行为编码 500000ZF-CF-0190
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
办理部门 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
法律法规依据 违法依据:《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。处罚依据:《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。
联系电话 96096
监督电话 96096
自由裁量
情节一般,初次,罚款500元
情节严重,2次(含)以上,罚款3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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